通知公告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级党组织、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充分发挥“治”的效能,切实筑牢“防”的堤坝,以铁的纪律保障作风建设,进一步推动清廉学校创建,打造风清气正的“开学季”“教师节”,廉洁过好中秋、国庆。根据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并驻教纪监发〔 2022〕 2 号)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十个严禁”要求,请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贯彻执行。

一是严禁发表同党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严防各类政治事件发生。

二是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各类“四风” 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教育局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疫情防控、意识形态、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四是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严禁各类不守纪律和规矩现象发生。

五是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企业主等赠送的各类礼品礼金。

六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车私用或者借用下属单位、 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七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八是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不得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或托管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九是严禁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微信红包等财物,不得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生日宴等各类宴请。

十是严禁教师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中共太原旅游职业学院纪委

2022年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