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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明确2020年清明期间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等重点监督工作


清明将至,学院积极响应省纪委关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等工作的通知,为学院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运行秩序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当前工作安排,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形势大局,坚决纠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明期间的奢靡之风、享乐主义等突出问题。清明期间,学院纪委将重点监督以下四方面:

一、重点监督推进上级部署的复工复学和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中的麻痹懈怠、失管失控,疫情防控中的跟风表彰、应景表彰、“大锅饭式表彰”和“搭车”发放补助等行为。

二、重点监督清明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各类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三、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在安全防范中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隐瞒不报、贻误战机等不担当、不作为和失职失责问题。

四、重点监督学院落实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有关规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此期间耍特权、搞特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清明期间,省、市纪委监委和学院纪委将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和纠正“四风”不收手不收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1-769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