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院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切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安排部署,学院组织开展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学院纪委设立综合监督检查组,组织党建处、纪检监察室、院办等相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工作从2017年12月28日开始至2018年3月5日结束。

一是深化认识,强化领导。学院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特别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各党总支、各处室系部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充分运用中央和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灵活运用检查方法,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切实将惩治腐败,纠正“四风”的决心和压力传到每一名党领导干部。

二是对照检查,畅通渠道。各党总支、各处室系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扎实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着力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并及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送学院纪检监察室。在组织开展“两节”期间监督检查,深入实地发现问题线索的同时,要通过学院网站、广播室等向师生重申信访举报渠道,举报电话:0351-7693901、0351-7693663。    

三是严守纪律、严肃问责。严守纪律,严肃问责。监督检查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对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走过场搞形式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迫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零问题线索、零违纪的地方要进行重点核查,持续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


两节监督检查.jpg


附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上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在贯彻落实、调查研究、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发现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部门。

2.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是否存在以文转文、以会转会等问题。

3.学院年终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的对照检查情况,是否存在流于形式、走过 场、不严不实的问题。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及执行情况。是否对标《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晋发【2017】5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精神的细则》(并发【2017】24号)进行再次修订,是否强化内部管理,不打折扣地落实实施细则。

(二)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各类“节日病”高发、易发、多发特点,着重监督检查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盯紧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旅游等老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查处问题中较为突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

2.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违规用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慰问等活动,违规公款举办奢华烟火、闹红火等节庆活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文艺演出、节日晚会等活动,以接受赞助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摊派费用方式搞节庆活动等。

3.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如,违规公款吃喝转入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隐蔽场所,或接受私营企业、在高档小区内安排的规避监督的“一桌餐”;利用支付宝、微信红包等方式违规收礼金;年底重复或扩大范围集中发放补助等。

4,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党政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明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做好换届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国家政权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紧盯 “两委”换届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确保换届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