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年度 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我院2019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现将评选2019年度“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分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能够认真参加所属处室系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职工参加学习全年不能少于12次,党员参加学习全年不能少于24次;

2.能够在学习基础上,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教职工笔记篇数不能少于12次,党员笔记篇数不能少于24次;字迹工整、书面整洁;

3.中层正副职干部不参与评比。

二、有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并于12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分子”名单电子版并纸质版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后报党建处。

2.请各处室系部同时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和中层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本交党建处。

3.各系部此项工作由相关党组织负责。

联系人:冯佳宁 18435126408

 

                    党建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