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 填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16:41:17 阅读次数:15114
各处室、系部:
接税务局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办法。新税制将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由我院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同时,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现需要教职工如实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纳税人对所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请勿修改模版已有内容,包括底部标签页的名称;请勿手动修改或填写背景色为灰色的单元格。
3、不涉及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无需填写本采集表。
提交方式:纸质版(个人签字)+电子版同时上交
注意:以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1月16日前将电子版打包发到财务处邮箱tlcw840@163.com,纸质版个人签名后收齐统一交财务处。
填报模板和参考资料从下方附件或电子办公平台下载。
参考资料: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指引》
3、《专项附加扣除表格填写帮助文档 填写说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采集表(电子模板)填写样例说明.pdf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财务处
2019年1月10日